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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美康达”品牌申请续认定“辽宁省著名商标”获批准

发布时间:2014-09-23

    大连盐业有限公司所属“美康达”品牌为“辽宁省著名商标”,有效期为三年。去年末该著名商标认定到期,企业按照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要求提交了材料,对“美康达”品牌提出申请续认定“辽宁省著名商标”。本月,“辽宁省著名商标”续认定成功。
    这次“省著名商标”的续认定成功,对推动企业继续深入实施商标战略,建设品牌食盐具有重大意义。被认定为“省著名商标”以后,法律对品牌的保护力度增强,范围扩大,使商标的无形资产大大增值;认定成功,也意味着“美康达”品牌已被权威部门认定为优质品牌,品牌知名度的提高,所带来的宣传效应也随之增强,由此带来的综合效益,会使企业及产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取更大的领先优势。
    作为大连盐业人,我们要以《商标法》为基础,加大“美康达”品牌专用权的保护力度,杜绝一切侵犯著名商标专用权的行为。同时,我们要把管理、创新、提高、发展作为企业发展的核心理念,始终把质量和信誉放在首位,爱护“美康达”商标形象和荣誉,不辜负广大是消费者对它的厚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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